人才交流

标 题雇 用 谈 判 中 的 十 一 诫
作 者《 下 一 个 工 作 更 发表时间1999/7/26 14:42:53

 







----戒 律 1: 成 竹 在 胸 ----在 你 对 工 作 条 件 与 公 司 讨 价 还 价 时,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是 很 重 要 的。 你 拥 有 的 信 息 越 多, 你 越 有 可 能 成 功。 ----戒 律 2: 彼 此 都 希 望 留 下 好 印 象 ----雇 用 谈 判 不 同 于 其 他 类 型 的 谈 判。 当 雇 用 谈 判 结 束 后, 你 不 得 不 和 谈 判“ 对 手” 成 天 一 起 工 作; 更 重 要 的 是, 你 的 事 业 能 否 成 功, 也 可 能 取 决 于 与 你 刚 刚 完 成 谈 判 的 那 个 家 伙。 出 于 同 样 原 因, 你 未 来 的 老 板 也 希 望 你 加 入 公 司 时 能 有 好 心 情。 因 此, 工 作 谈 判 不 寻 常 之 处 在 于 双 方 有 着 相 同 的 基 本 目 标。 ----戒 律 3: 知 己 知 彼 ----所 有 的 雇 用 谈 判 都 会 包 含 某 种 协 定, 所 以 你 自 己 的 一 些 优 先 选 择 必 须 考 虑。 你 想 得 到 什 么 ? 如 果 工 资 虽 很 低, 但 有 大 笔 股 票, 你 是 否 会 接 受 ? 你 有 信 心 挣 得 到 奖 金 吗 ? 工 作 的 稳 定 性 对 你 有 多 大 重 要 性 ? 了 解 自 己 的 需 要 能 帮 助 你 决 定 选 择 哪 种 类 型 的 公 司。 同 时 你 也 应 该 对 公 司 的 相 关 情 况 有 所 了 解, 做 到 知 己 知 彼 才 可 以 让 你 的 收 获 最 大 化。 ----戒 律 4: 利 用 好 有 利 地 位 ----有 时, 你 拥 有 公 司 迫 切 需 求 的 技 能 或 经 验。 面 谈 结 束 后, 你 也 许 是 唯 一 合 格 的 候 选 人, 而 公 司 也 愿 意 迅 速 地 雇 用 你。 如 果 你 能 够 在 获 悉 此 信 息 后 再 来 讨 论 报 酬 问 题, 那 你 讨 价 还 价 的 地 位 将 大 为 增 强, 这 是 令 人 羡 慕 的 位 置。 否 则, 报 酬 谈 判 也 许 是 决 定 你 获 得 工 作 的 关 键 因 素。 ----戒 律 5: 永 不 说 谎 ----诚 实 非 常 重 要。 如 果 发 现 你 说 谎, 那 你 将 失 去 所 有 的 信 任, 即 使 不 丢 掉 工 作, 你 也 将 处 于 非 常 不 利 的 位 置。 另 一 方 面, 彻 底 的 坦 白 也 不 会 有 好 回 报。 你 不 需 要 直 接 回 答 某 个 具 体 问 题, 除 非 它 能 对 你 有 利。 ----戒 律 6: 公 平 合 理 的 要 求 ----大 多 数 雇 主 都 表 示 在 谈 判 中 保 持 着 公 平 原 则。 在 预 算 和 机 构 设 置 允 许 范 围 之 内, 雇 主 们 对 公 平 合 理 的 要 求 通 常 都 会 予 以 考 虑, 以 得 到 他 们 所 想 要 的 人。 在 谈 判 中, 合 理 地 提 出 要 求 是 你 获 取 成 功 的 最 强 大 武 器。 如 果 你 要 求 的 合 理, 甚 至 可 以 说 服 雇 主 增 加 某 个 岗 位 的 工 资。 ----戒 律 7: 别 暴 露 太 多 ----如 果 雇 主 尚 未 确 定 它 是 否 能 招 纳 你, 一 开 始 所 开 出 的 条 件 很 可 能 是 最 好 的。 如 果 你 泄 露 太 多 的 信 息, 你 得 到 的 也 许 就 没 那 么 多 了。 不 要 暴 露 你 报 酬 的 确 切 数 字, 或 者 放 弃 你 现 在 的 工 作 你 能 得 到 什 么, 你 将 迫 使 未 来 的 雇 主 给 你 开 出 他 最 好 的 条 件。 ----戒 律 8: 要 有 创 造 性 ----应 该 关 注 所 有 报 酬 的 整 体 价 值, 并 寻 找 实 现 目 标 的 不 同 方 法。 乐 于 去 尝 试 用 些 交 换 条 件 来 增 加 待 遇 的 总 体 价 值。 如 果 你 有 创 造 力, 你 就 可 以 以 公 司 接 受 的 方 式 得 到 你 想 要 的 东 西。 你 还 可 以 提 出 富 有 创 造 性 的 “ 交 易”, 以 使 你 避 开 公 司 不 可 逾 越 的 障 碍, 而 充 分 挖 掘 较 为 灵 活 的 一 面。 ----戒 律 9: 关 注 你 的 目 标, 而 不 是 占 上 风 ----谈 判 中 不 仅 实 现 目 标 很 重 要, 而 且 不 要 让 你 未 来 的 老 板 感 到 成 了 失 败 者 也 很 重 要。 记 住, 正 是 这 个 人 将 控 制 你 未 来 的 事 业。 如 果 在 此 过 程 中 你 疏 远 了 未 来 的 老 板, 那 么 即 使 你 谈 判 成 了 一 笔 好 交 易, 从 中 也 得 不 到 什 么 东 西。 ----戒 律 10: 知 道 何 时 停 止 讨 价 还 价 ----如 果 在 谈 判 中 已 获 得 你 所 期 望 的 目 标, 这 时 你 就 应 感 谢 对 方, 接 受 他 所 提 供 的 条 件。 不 要 让 人 以 为 你 贪 婪 或 不 讲 道 理, 感 觉 雇 佣 你 会 有 风 险。 大 多 数 公 司 都 会 公 平 地 对 待 你, 让 你 感 到 满 意, 但 是 很 少 有 公 司 想 雇 用 总 想 当 主 角 的 人。 ----戒 律 11: 永 远 不 要 忘 记 雇 佣 关 系 是 不 断 发 展 的 关 系 ----这 是 最 重 要 的 戒 律, 但 又 不 能 过 分 强 调。 雇 用 谈 判 是 你 在 公 司 事 业 的 起 点, 会 给 你 的 工 作 关 系 奠 定 基 调。 获 得 太 少 使 你 在 整 个 事 业 过 程 中 都 处 于 不 利 位 置; 可 如 果 你 太 积 极, 又 会 使 关 系 变 得 不 大 自 然。 无 论 是 好 还 是 坏, 你 怎 样 处 理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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