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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谁收了胡长青的贿赂?
作 者 发表时间2000/4/7 15:00:09

 







今年3月8日,一声枪响,江西省前副省长胡长青呜呼哀哉。这厮腐败透顶,固然该死,然而其身后却留下“悬念”一串。据新华社2月15日电:“……法庭审理还查明,胡长青为了自己职务提升及工作调动关系,从1997年初至1999年6月,先后5次向他人行贿共计人民币8万元。”胡因此在数罪并罚中有“行贿罪”一项,获刑二年。胡氏究竟向谁行贿?行贿是否得逞?事情又是如何败露的……至今不得而知,着实让人产生种种揣想。 不消说,胡长青由国家宗教局副局长京官外放,到红土地上任省长助理而副省长,不关老百姓什么事儿。只是其一路平步青云,一路搜金刮银,少给江西老表添麻烦就阿弥陀佛了。胡长青大概不大可能向南昌城“德国牙医”之类恭送红包。那“德国牙医”虽然嘴硬:“我黑道白道都能摆平!”但骄傲的胡副省长未必把他引为同类。至于“德国牙医”们是否孝敬过胡副省长,或者请他老人家蟹爬几个“墨宝”作挡箭牌,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便胡真的给那假洋鬼子题了牌匾,想来也只是一根稻草,“德国牙医”不是在千人诉讼中被法律“摆平”了吗?胡的下属们大概也无福消受副省长的8万元大钞。君不见那个体户周雪华给了他一点甜头,胡便如领圣旨般给交通厅下批示“立即办理”,一干下属明知那地方不能修停车场,却也不敢吐一个不字,乖乖地把手续给办了。如此可怜兮兮,又怎会“正面影响”胡的前程? 能让胡氏升迁的人,肯定不是等闲之辈。按胡长清的思维,只要舍得花钱就能办成事,他自己就是这么亲自实践的,几年工夫就敞收544万余元“夜草”,平均每月33万余元,他也亲自给许多老板在“禁区”大开绿灯。因此,他决定亲自花钱买官,在两年半时间里先后5次不辞劳苦地给“他人”送去8万元————胡也太过吝啬,这8万元不过是自己一个星期的“账外账”,却要分5次掏包,十足一个“守财奴”————这个“他人”是谁,我们不得而知;胡的红包起没起作用,我们也无从知道,但是,从省长助理到副省长,胡长清确实升官了。或许胡瞅准某一个“他人”,午夜“私与之”,对方半推半就收受之。或许胡将钱塞进鲤鱼肚,亲自送到“他人”的府上,临走一步三回头:“请领导务必尝尝!”(这手法虽不入流却管用)……由于新华社消息语焉不详,这些都成了推测和瞎猜。所以我打心眼里盼望“下文”早日公之于众,免得被“小道消息”占了舆论阵地。 官大如陈希同者也在惩贪中落马,最近全国人大对副委员长成克杰涉嫌腐败也没有“无可奉告”。这充分说明我们党是有能力、有信心惩治一切腐败分子的,不管他职位多高。倘真有“他人”收了胡长青的贿赂,相信不久就会水落石出。当然,我们盼望最终出现的是更多新版的“午夜却金”的“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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