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深圳再出新招揽人才
作 者 发表时间2000/2/24 8:40:29

 







从今年4月1日起,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或大专毕业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者以及具有技师(含技师)以上专业技术等级的人员迁入深圳市,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以上人员的配偶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迁入深圳市时减半征收增容费。 据介绍,从1990年起,为加强对人口机械增长的调控,使深圳市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深圳市参照国内其它城市的做法,向招调外地人员的单位收取城市增容费。1995年,深圳市政府决定,对高学历、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调入深圳免收城市增容费。在深圳市去年出台的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22条"中,又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时可免收城市增容费。有关人士认为,深圳市政府再次调整城市增容费的征收范围,对于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加大吸引人才的力度,加快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步伐,将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 深圳市城市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时提请用人单位和迁入人员注意,免收增容费的迁入人员如是本科毕业,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如是研究生毕业,即使没有硕士学位,仍可享此优惠。迁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则必须经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迁入人员是否免收增容费,则以发调令的时间为准。

返  回        回    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