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
派官员进驻私企?
作 者
盛大林
发表时间
2000/1/14 12:14:02
发
表
内
容
最近,福建省三明市有关部门与该市的40家骨干私营企业签署扶 持协议,各选派一名科级干部常驻这些私企,挂职厂长(经理)助理, 协助私企解决经营中的各种问题。报道说,此举是想通过对这些私企 以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树立样板,营造发展个私 经济的良好氛围(《中华工商时报》1月3日)。 在国企改革正在大力推行政企分开,政府不再“干预”国有企业 经营行为的时候,三明市有关部门却直接“插手”个体私营企业的经 营管理了,这不能不让人大吃一惊。 那么,为什么要采取这种“非常手段”呢?据报道说,是因为该 市实在太缺乏发展个私经济的土壤和氛围,政策不灵活,相关职能部 门效率低下,甚至吃拿卡要,等等。观念也非常陈旧,此前不久,还 在进行要不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讨论。于是,“政府有点急 了”。他们认为“首要的是要把势造起来”,要“修好路,带着上路, 赶着前进”。 看来,三明市有关部门的用心是良苦的,态度也是积极的。但仅 此显然不足以证明这一“非常手段”的正确。从局外人的角度作审慎 的旁观,此举无论是在道理上还是在效果上,都大可怀疑——— 第一,派官员进驻私企,私企都欢迎吗?当然,双方达成了“协 议”,问题是,在这个“发展个私经济的环境相当不理想”的地区, 在“市党政领导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决心很大”的情况下,个 体私营企业主敢不敢、能不能拒绝政府的“好意”? 第二,这会不会侵犯私企自主决策的合法权利?进驻的官员会不 会成为“钦差大臣”甚至“摄政”的角色?如果私企在不情愿的情况 下采纳了进驻官员的意见,无论其意见是否中肯,都是对自主决策权 利的侵犯。 第三,这对其他个体私营企业是否公平?有关方面称此举是对 40家个私企业的“重点照顾”,要求进驻干部“积极协助私企协调好 各种关系”,那么,谁为其他私企协调关系呢?这不是人为地制造不 公平竞争吗? 第四,进驻官员能否做到廉洁奉公?在某些经营管理环节上,他 们肯定能给私企带来一些利益,但怎样防止进驻干部不会因此得到一 些不应得的好处,甚至进行权钱交易? 更重要的是,这种“非常手段”究竟对私企的发展是否有利?很 明显,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当然,在短期内,可能 会取得一定的效果,为这些私企确定的“明年产值增长4成左右”的目 标也很可能实现,但这是被“赶着前进”的,是在“温室”里取得的, 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私企有了市场意识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甚至会削 弱竞争力,而私企发展的整体环境却可能因此而被破坏。 面对落后,“政府有点急”是可以理解的,但病急也不可乱吃药。 不论出台什么政策,都要依法和依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虽然, 这些在短期“政绩”表上很难看出效果。
返 回
回 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