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新规出台改变白领观念,要薪资也要福利
作 者 发表时间1999/12/3 9:19:54

 







日前,本报不断接到一些在外资企业工作的白领们的投诉咨询电话,他们想了解,中国的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外企是否也该遵守。据悉,新的劳动合同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即将出台,新法律条例将对原有的规定进行细化,更加有利于执行。今天,‘99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国际论坛在上海召开,为此,记者特意在会前采访了一些专家。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香港权亚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万以娴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外企工作收入高,但福利较差的观念应该改变了。万女士强调,首先白领自己要了解有关规定。她对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试用期的问题。劳动法规定,所签合同少于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少于1年的,不得超过30天,少于2年的,不得超过60天。而现在的外企,一般都是一年一签的合同,但据我所知,试用期一般都要3个月,这是不合法的。此外,过了试用期,老板无理不用人,也是不可以的。” 此外,有关商业秘密一直是劳动争议中问题最多的一块,外商有他们的观念,把什么都当成商业秘密,要求员工遵守,有的甚至对要求跳槽的员工提出索赔,这些做法在国内都是行不通的。万女士说,什么该索赔什么不该索赔?是有区别的。据悉,新规定对此已有了细分。 举办此次论坛的本市规模最大的人力资源公司外服公司的总经理顾家栋介绍,由于上海到外企工作的白领众多。如何能让外商加深对我国法律条例的了解,既能够为外商服务好,更能够维护我们中方雇员的正当权益,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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