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广东省出台新办法提高教师待遇
作 者 发表时间1999/12/1 9:56:53

 







  教龄满30年,在教学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将按其退 休工资的100%领取退休金。前天通过的《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为提高教师待遇确立 了不少此类新的规定。   该《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基础上起 草的一个实施细则。   该《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和省 规定支付的教师工资、离退休金、教师津贴、补贴等金额 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拖欠,不得以学 校收取的杂费抵拨教师的工资和补贴。   该《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把教师住房建设纳入 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对教师购买、租赁经济适用 住房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同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要优先组织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者教龄在25年 以上的教师进行休养。建立教师荣誉证书制度,对教龄在 30年以上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荣誉证书,并 给予奖励。   该《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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