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当初我为什么不做法官
作 者李曙明 发表时间1999/11/3 10:19:37

 







  我想亲手把贪官污吏依法惩处,因此我改学法律。但同学们说, 你抱着这种想法做法官,弄不好第一个倒霉的就是你。毕业时,我改 主意了。   编者的话李曙明曾经是我们的一位大学生作者,在校读研究生 时出版过一部法律著作。但在两年前毕业时,他却没有当律师或者法 官,而是到处找报社要当记者(最后是去了一家出版社)。这个选择 当时很令我们吃惊,也很惋惜。他写信来解释说,正因为他是学法律 的,才了解许多中国法官和律师的无奈,新闻记者却往往能够发挥法 官和律师难以起到的作用。此后两年中,中国司法制度建设进展很快, 每当读到这方面的消息,我们都会想起他,感慨不已:他当年的选择 对吗?一定要为理想和道义付出现实的代价吗?在一名大学毕业生为 自己作出一生的选择时,有没有可能打个“提前量”,把对社会进步 的预期考虑进去?   现在我们请他写出自己的这两年来的想法。   大学学工的我能考上法律研究生,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收到录取 通知书的时候,下决心一生投身法律事业。可三年后研究生毕业的时 候,我却不再想从事和法律有关的工作。在外人看来,这多少有些奇 怪。   我在农村长大,深知最底层老百姓生活有多苦,遇到不平要讨个 公道有多难,也就总想力所能及地为他们办点事。对于侵吞人民血汗 的腐败现象,对于欺诈老百姓的事件,我真是恨得牙根疼。转而学法 律,并且选择刑法专业,想法很简单:一是亲手将喝老百姓血的贪官 污吏依法惩处;二是百姓遇到不平时为他们主持正义。   每每和同学说起上述想法,总少不了遭到讥笑。曾有做过多年检 察官的同学告诫我别抱着这样的想法进公检法,随着了解、接触司法 事件的增多,我觉得自己当初的想法岂止是简单,而是近乎天真。比 如,本来案情很简单的案件,就是有人拖着不办,非等这级那级的领 导批示之后才迫不得已去办,而最后有了结果,却常常说成是“法律 的正义战胜了邪恶”。其实分明是权力起的作用,何必把高帽子戴在 法律的头上?甚至有这样的事:这边“罪犯”马上就要被枪毙了,那 边却正好逮着真正的罪犯,这才知道马上就要被枪毙的“罪犯”是冤 枉的。   我有些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这样的司法机关,不去也罢。也想 过去做律师,为百姓伸张正义。其实从爱好、能力来讲,我都觉得自 己很适合做律师。但以我耿直的性格,我不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去向 谁低三下四。但司法实践中公检法人员对律师的强势心理却是事实。 一位担任兼职律师的教授曾坦言:“我对办案有一种余悸——怕遇到 难堪的场面:法院里一个年轻的书记员,有时趾高气扬把律师训来训 去。我老头子上了年纪,自尊上就受不了。”特别是,一些来自公检 法的同学绘声绘色讲述的那些他们如何作践律师的故事,更让我对律 师职业望而却步。   当我意识到用法律为百姓做些事情将远不是我想的那样顺畅时, 我就开始重新选择更为有力的武器。我发现,很多贪官并不惧怕法律, 法律也似乎真就奈何他不得,可他惟独怕一件事:曝光——曝光能使 上午还耀武扬威的他下午就像霜打的茄子。而一些本来笃信法律的百 姓在碰了壁之后,也学会了遇到不平事,不找法院找记者。   没从事法律工作,也没能当成记者,我后来进了一家出版社作编 辑。两年来,司法腐败的消息依然听到不少,但司法制度改革的消息 却更使我不能平静。现在想来,毕业时的选择未免有些偏激。其实, 进司法机关也好,做律师也罢,只要把心摆正,还是能为百姓伸张正 义作些努力的。而且,随着法治的进步,这种努力的天地越来越宽广。 说不定哪一天我会加入到本应身在其中的法律工作者队伍,我正为此 积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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