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
硬性淘汰,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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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0/19 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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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竞争淘汰十分必要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自然界进化法则运用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也是适用的。西方现代管理理论中有一个著名的“鲶鱼现象”:在长途贩运鱼苗的途中,鱼苗因缺乏活动造成摄氧量不足,存活率极低。如果放入一条四处游吞食鱼苗的鲶鱼,大部分鱼苗会出于本能的活力激发而生存下来。在一个系统内部,若想保持长久的活力和效率,引入竞争淘汰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有资料显示:大多数的跨国企业的员工淘汰率一般在5%-10%之间。尽管他们考核领导者的一个最重要指标就是“员工满意度”,但是一个负责任的领导者还是会在年终将一定比例的不合格员工辞退,因为他要对整个企业、员工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负责。 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一个适合的员工流动率是企业与员工双方动态双向选择的结果。在一个企业中工作业绩不出色的员工并不代表他在别的企业会表现不好,如果找到适合的发展空间,他可能会有一个更好的职业生涯。所以说,正常合理的员工流动可以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双赢”的关系。 当然,使用硬性淘汰制度也要注意,制度无情人有情,在实施这项制度时,应把握好几项原则:首先应明确,硬性淘汰制度是手段不是目的,要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并与设计科学合理的员工绩效评估体系与之相结合,给员工一个明白。其次,招聘员工时,应尽可能聘用认同本企业文化并具备符合职位描述所需技能的员工;员工被聘用后,一个有责任感的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各种培训,使其不但具备能够完成当前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还具备能够应付未来严峻挑战的能力,这就为员工提供了最好的职业安全保障;在辞退员工时,应在保全员工的尊严和体面的基础上将辞退理由直言相告。同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护被辞退员工的合法权益。最后一点,就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适合的员工淘汰比例(一般不超过10%为宜)。徐韶军 反方 离心作用不可低估 硬性淘汰制在短期内的确能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但从长期看,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发展有害。 其最大弊病在于凸现企业和员工在利益上的对立关系,打击员工士气,同人本管理的理念相悖。硬性淘汰制下,员工同企业的关系是被监督与监督、受雇与雇佣者的经济关系。其背后隐含的假设是:企业只对员工创造的收益感兴趣,而丝毫不尊重和满足员工在安全、归属等方面的精神需要。 只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忽视员工多层次精神需要的管理方法不能从根本上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这种缺陷尚无明显体现,但在以人为首要资源的技术、知识密集型企业中,硬性淘汰的后果可能是致命的。 90年代初,IBM公司试图采用个人评估制度剔除企业冗员,结果引发大量骨干才俊的外流。原因是IBM公司“尊重个人”的信条被侵犯,员工失去安全感和归属感,对公司的忠诚也随之而去了。从众多知名企业的做法看,不到万不得已,公司不愿使员工失去工作,如果不得不裁员,也尽量淡化,并辅以大量的安抚成本。硬性淘汰对企业同员工离心作用的危害不可低估。 硬性淘汰制的另一个弊病在于企业文化的消极影响。企业提倡的内部竞争,是以提升企业整体竞争能力,是企业全体员工都收益的双赢竞争。硬性淘汰则意味着有人保有就业机会,有人失去的零和竞争。零和竞争下,员工彼此成为争夺就业机会的对手。员工间的经验交流、信息共享、业务合作难免形成很大障碍。 从长期看,硬性淘汰制不利于企业形成士气高昂、创新进取、稳定和谐的员工队伍。从短期看,硬性淘汰制保持员工竞争意识的作用又受到企业外部和内部劳动力供给状况的制约。企业面临供给短缺的劳动力市场时,继续硬性淘汰制意味着削弱自身的生产能力;当企业内部的新员工培训、转岗工作跟不上淘汰速度时,也会产生类似情况。即使在劳动力正常供给的条件下,实行硬性淘汰的企业要支付更多的招聘、培训成本以维持人力资源的动态平衡。 硬性淘汰只适用于企业冗员充斥、严重缺乏竞争意识、以非技术劳动为主时采用,而且只能是权宜之计。从长远看,企业不能放弃主动淘汰员工的底线,但应十分慎重,筛选合格员工的技能,应主要由招聘、选拔部门执行。保持员工竞争意识,提高员工效率应主要从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建设和建立科学的奖惩晋升机制入手。朱佳 操作建议 针对不同群体 选择激励措施 硬性淘汰制度是管理层采用的一种惩罚性控制手段。按照激励中的强化理论,激励可采用处罚方式,即利用带有强制性、威胁性的控制技术,如批评、降级、罚款、降薪、淘汰等来创造一种令人不快或带有压力的条件,以否定某一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许多企业制定了硬性的淘汰制度,如业绩排队,最后几名自然淘汰,而无视任何原因。一般而言,很难评判哪一种措施好或者不好,但通常认为,正面激?的效果要远大于反向的激励(如惩罚等)。 硬性淘汰不考虑“感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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