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国企厂长价值几何——对年薪制的几点思考
作 者 发表时间1999/10/8 12:36:47

 







  讲到钱,就复杂。即使在思想解放、观念较新的深圳,对年薪制也不是一边倒叫好。深圳从1994年起搞年薪制,目前在市属的80多家企业集团全面实行。笔者请深圳市政府一位官员对年薪制作总体评价,他的回答比较勉强:“有比无好。”   对于国企经营者的年薪问题,显然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仅举一例:著名的三九集团,国家没有投入一分钱,靠借款500万元起家,发展到现在拥有100多亿元资产。总裁赵新先居功至伟,没有赵新先就没有三九集团。赵新先的年薪是集团职工最低年收入的18倍。有人说,即使是18倍的数倍或是让赵新先持有红股期股什么的,都应该。但是,如果有一天赵新先高升了,上级任命一个新的经营者,也照此办理,情形就大不一样了。   现在的国企经营者实行任命制,几乎没有公开公平竞争。市里任命企业集团领导,企业集团任命下属企业厂长经理。一纸任命,政府机关工作的干部一夜之间就可能成了国企经营者,如果到效益好的企业,就享受较高年薪。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更难以接受的是,这种任命制使得在甲企业经营业绩一塌糊涂的,又有可能到乙企业继续经营。应该建立起一种让这类无能经营者“身败名裂”的机制。   搞年薪制,实行红股期股制度是改革的方向,但也切忌一哄而起赶时髦。有人担心,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竞争机制以及监督机制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大规模推进提高经营者收入的单项改革,效果可能不佳。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如何科学准确界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经营者拿多少算合理?经营者如何担负经营风险?经营者是否合格是市场说了算还是上级领导说了算?职工在这一改革中担当何种角色?如何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竞争机制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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