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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优秀创业项目可获资助

    2017-6-27

    来源:海峡人才报


        福州市每年将评审出100个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近日,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办法》,对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进行具体要求和明确。

        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已在福州工商注册开业3年内的创业项目;申报人须是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台湾青年;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创业项目已获得省、市人社部门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工商注册开业年限以申报当年5月1日为截止时间。此外,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或“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初赛获奖项目,在福州工商注册开业3年内,可免于评审直接申报获得相应资助。

        6月30日前,各高校和组织可结合实际,向属地所在的县(市)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创业项目;个人申报可向创业实体所在的县(市)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评审标准包括项目创业团队、带动就业情况、发展潜力、社会效益等。进入资助范围的项目按照最终得分排名顺序,产生一等奖8名,资助10万元;二等奖20名,资助8万元;三等奖22名,资助5万元;优胜奖50名,资助3万元。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初赛项目按获奖等级获得相应资助。详情可登录福州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