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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实行“红黑名单”制度

    2017-4-25

     

    来源:海峡人才报

     

     

      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三个方面有重点创新

     

      问:《通知》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通知》要求各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搞好优化诚信服务制度、加强诚信档案建设、开展诚信服务主题活动、进行诚信状况评估等创建活动,并重点在三个方面有创新。

      一是强化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指导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公示、承诺、台账、反馈和追查溯源的全流程诚信服务制度。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增强社会监督,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建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发挥红名单示范激励、黑名单约束惩戒作用。

      三是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制度,鼓励各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政策联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机制。

      同时,我们将结合主题创建活动,通过各地推荐报送、严格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评估、进行公示发布等工作,从省级诚信示范机构或在省级等级评定中获评最高信用等级的机构中,再确定一批“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我们将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诚信服务水平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的诚信服务机构选树出来,进一步拓展诚信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市场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统筹推进,力抓重点

     

      问:下一步如何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是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通知》下发后,我们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搞好诚信服务主题创建系列活动,选树诚信服务典型,做好全国示范机构确定工作,大力宣传主题创建活动、诚信示范典型,营造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的良好环境氛围。

      二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阶段性总结交流,全面梳理汇总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的对表、衔接,促进全国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

    三是构建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信息法规体系、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等方面建设,建立诚信体系建设成果运用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