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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启动实施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2017-4-12

     

    来源:海峡人才报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发出公告,从41日起,我省按国家统一部署,正式启动实施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事项现已下放至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外专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以及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直、中直在闽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上述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实现一人一码,终身不变,动态管理记录在华工作管理、服务、信用记录等情况。据了解,以前来到中国工作的外国人需要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两份证件,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决定,“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省外国(海外)专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41日起,全省启动开展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受理、审批业务,具体办理服务指南将在近期另行印发并公布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网站。根据国家外专局工作安排,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有机衔接,41日至630日为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原有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与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并行使用,但对于新办业务,原则上应按照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规定和流程办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外专窗口仍对外接受和办理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以及原有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自71日起,原有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一律停止办理,不再发放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继续有效,可自愿换领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记者 周丽华)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受理窗口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外专窗口地址(仅限过渡期受理):福州市思儿亭11号二楼;电话:0591-87712625

      2.福州市受理窗口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49150窗口;电话:0591-83621726

      3.厦门市受理窗口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层;电话:0592-7703758

      4.漳州市受理窗口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86号;电话:0596-2072308

      5.泉州市受理窗口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电话:0595-2213554122132240

      6.三明市受理窗口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市政府大楼四层;电话:0598-8244397

      7.莆田市受理窗口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市政南广场D楼一楼;电话:0594-2658915

      8.南平市受理窗口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力大厦二楼;电话:0599-88535628870629

      9.龙岩市受理窗口地址:龙岩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31区;电话:0597-32933232529121

      10.宁德市受理窗口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电话:0593-2870802

      11.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受理窗口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四楼416;电话:0591-28057851

      12.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受理窗口地址:厦门象屿路93号国际航运中心C2楼管委会1号窗口;电话:0592-2616917

      13.平潭综合实验区受理窗口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海峡如意城营运中心7号楼250号窗口;电话:0591-2312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