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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聘泉港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劳务派遣人员的通告

    2016-12-23

    关于招聘泉港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劳务派遣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服务质效,泉港区地税局拟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纳税服务员3名。

    2、岗位职责:从事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

    3、工作地点:泉港区地税局大楼办税大厅及办税服务窗口,派驻窗口。

    二、招聘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爱税收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专业范围为以下2类:会计与审计类、财政税收类),且掌握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之前取得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形象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泉州地区户籍

    6、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具备办税服务厅工作的素质要求。

    7、聘用后食宿条件须自理(用人单位不提供食宿)。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绩效考评奖、年度考核奖、食堂补贴、加班(值班)补贴等2600元/月左右,正式聘用后给予办理“五险一金”。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 日-2017年1月6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泉港区锦绣街460号泉港地税大楼701人教股办公室。

    3、报名材料和证件:①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1份。

    五、资格审查

    由泉港区地税局人事教育股、监察室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2、面试。按拟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测试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聘用

    1、体检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送达。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确定聘用人选。确定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咨询电话:0595-87990501王先生             

    4、考务信息将在海峡人才网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附件: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