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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

    2016-8-17
    来源:海峡人才报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我省将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计划。

        根据通知,从今年起到2020年,全省每年统一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通知》要求,第三轮计划在服务岗位开发上,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中基层就业保障服务岗位开发力度,并逐步向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经济、新农村建设等服务岗位拓展。在人员培养使用上,要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

        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自2017年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通知》明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七项政策待遇。其中,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