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劲干部干事还需纠错兜住底

    2016-5-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陈媛 不只是济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山东已有多地建立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并出台相关办法。“容错免责”能否真正为敢干事者“兜住底”?(5月23日 《中国青年报》)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赢“十三五”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摸着石头过河”是常有的事,创新失误、实践出错也是在所难免。此时,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容错免责机制,无疑是给改革创新者吃了颗“定心丸”,让愿干事、敢干事的干部甩开膀子、放手大干,也很好地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不可否认,在过去一段时间,有些敢闯敢干的干部因为干事有魄力、有方法,打开了工作局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也有的因此获得各级干部群众的赞赏,谋得更高职位。但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过去开展工作的一些有效方法变得拿不准了,“只看结果,不问过程”的路子更是立不住脚,一些党员干部出于“安全”考虑,往往是等待观望,甚至为了不出事,宁肯不干事,少了那么一股子精气神。这不仅不利于改革创新的推进,更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 邓小平同志在改革之初曾告诫全党:“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的难度和风险增大,将要面对的矛盾会更多,需要克服的困难不会少,面对新使命、新任务,坐以待毙不行,推诿扯皮更不行,关键还要靠各级党员干部担好责、务实干。适时出台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目的就是激励改革者大胆试点、努力创新,在不断地探索实践中积累经验、趟出路子。 容错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改革,但免责绝不是不讲原则的纵容,那样无疑会背离制度出台的初衷。改革总得有人先闯先试,经验也往往伴随着教训,容错免责不等于宽容一切失误和错误,不允许拿着免责机制当挡箭牌,行一己之私、谋一己之利;更不允许借此躲避制度的约束,明知违规却故意为之。容错机制理应是介于激励和约束之间的举措,它是顺应地方发展需要的必然产物,是为了让党员干部对具体施政行为有更清晰准确的把握,厘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事情要如何去做。 容错是为了纠错,宽容必讲原则。容错机制要想发挥“鼓劲”的作用,关键还需纠错来“兜底”。改革创新路上,要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挑战进行风险预估,建立可操作性强的“特色”免责机制,允许干部敢闯敢干,还要对那些出现失误的干部区分情况及时纠错。对确实出于公心、真正为了工作,但由于缺乏经验或规范,在探索中出现失误的,帮助分析原因,及时介入解决、纠正错误,让那些想干事、愿干事的干部热情不减、激情不退,真正成为改革创新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