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3-10

     

     各流动人才党支部,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闽委工综[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流动人才党员中开展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业务发展有力,工作成效显著;强化政治功能,发挥党组织的应有作用,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严守党的纪律,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树立起强烈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牢记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吃苦在前、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业绩显著,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3.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坚持党性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视、熟悉党支部工作;具有较强改革创新精神,在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思路、有办法;努力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成效显著;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和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成绩突出;担任党支部书记2年以上。

        二、推荐工作的组织和要求

        1.各支部接到通知后,组织党员按照条件要求在海峡人才市场流动党员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各1名,于3月31日前将名单报送流动党员中心汇总。流动党员中心按条件审议后提出推荐名单,于4月1日前报送市场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研究,报送党组审定。

        2.要严格坚持推荐标准,各类推荐人选不交叉。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