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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外的“加班”可以拒绝吗?

    2016-2-26


     
      日前,有媒体报道,武汉的一家IT公司为了能够保证产品当天顺利上线,竟然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在8点半之前到指定地点进行祈福活动,对于迟到的人还要扣钱处罚。其实,类似的额外“加班”也十分常见,例如要求职工参加晚会的排练、参加公益活动甚至充当公司比赛的观众等,你是否曾经这样被迫“加班”呢?这样的活动能否强制职工参加?对此,本报通过公众微信号“有你安Union”发起了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6成网友曾有过相似经历,同样的,6成受访者认为此类活动应当算作加班,而公司的强制做法则受到了大多数网友的抵触。

      6成受访者曾遭遇奇葩加班

      据报道,武汉的这家IT公司的决定受到了公司现有职工的抵触,据了解,该公司不少职工都是程序员,为了能够让产品及时上线,有时候甚至要通宵加班,休息时间很少。而今公司为了能够在APP上线的时候讨一个好彩头,竟然要求员工在早上上班前赶到别的地方参加祈福活动,这样的做法受到了大多数员工的抵触。岂料为了确保职工参加,公司还出台规定,对于当天迟到的人扣款100元,更是让职工感到心力交瘁。

      本报的调查结果显示,有6成网友表示也曾经历过类似的“额外”加班,谈到这样的经历,不少人表示其过程“并不愉快”。刚入职两年不到的郭思想到自己入职那年的新年晚会,还是有一些闷闷不乐。“当时是总公司要求我们同期进来的新人们一起表演一个节目,由于排练需要占用工作时间,领导干脆就安排我那两天休息,专心排练,却在周末给我排了两天班,结果那一整个星期我都没有休息。”郭思的情况也许有一些极端,不过,参加公司年会表演、充当公司活动观众等“额外”加班的情况倒是屡见不鲜,一位叫做Dhh的网友表示,“这年头这样的活动见到太多了,甚至更离奇的都见过,随遇而安吧!”

      9成受访者反对公司“独裁”

      虽然这样的情况频频发生,但是对于职场人来说,这样的活动他们愿意参加吗?对此,调查显示,有6成的受访者认为公司的此类活动应当算作加班,有25%的受访者认为不算加班,还有的受访者对此并不清楚。虽然职场人对此问题存在一定的分歧,不过关于武汉IT公司对不来参加活动的职工进行罚款的“独裁”做法,94%的受访者则明确表示了反对。“八小时以外,非工作内容,当然要靠职工自愿,怎能强制参加。”一位网友的留言表达了多数受访者的心声。

      对此,网友“天边的若尔盖”态度坚决地站在了职工的立场上,他表示“老板屡屡打着祈福、自愿的旗号对员工个人时间随意支配,这是对职工个人权益的干涉,希望老板们也能够尊重职工的个人时间。”还有网友表示,不在工作之内的一概不做,除非公司给予相应的福利或者加班费,“总之千金难买我愿意。”对此,也有部分网友表示,公司举办活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通过罚款的形式硬逼职工参加的做法有待商榷。一位叫做“Fi鄄noYa”的网友留言道,“不一定要强迫每个职工都要参加,公司可以和职工协商,或者推选相关的人选代表大家参加,这样对大家都好。”

      另一方面,也有网友认为,通过参加此类活动也能有一定的收获。有网友就表示,人在职场,与同事的相处时间有时候比家人还多,通过参与一些事务性的活动能够在这个过程中收获友情,发现同事们可爱的另一面。此外,还可以多学一些其他技能,从而让自己充实快乐。不过,该网友也表示,公司在策划类似活动的时候也应当考虑到员工的个人时间等因素。

     

        强制活动,想要说“不”很难

      为何公司为职工举办此类活动,却受到职工的如此抵触呢?有人表示工作之外还是希望有更多的私人时间,有人则对公司的活动内容并不感冒。对此,已经连续参加了公司三届篮球赛的小王颇有感触,“我其实不仅不会打篮球,而且也不喜欢打,只是我们组里的男生不多,所以每次办比赛我都被拉过去凑数,每年到了篮球赛的那两个月,不要说周末都没剩几个,还得参加自己不喜欢的活动,别提多痛苦了。”不过,小王也表示能够理解公司的做法,“像我喜欢打网球,还算比较小众,毕竟公司还是要照顾大部分人的喜好,不可能面面俱到。就是如果能别强行拉我参赛就好了。”

      虽然网友们对于此类活动“怨念已久”,但是从实际的调查来看,多数网友依然会选择参加此类活动。网友小畏的留言“你拒绝老板‘加班’,老板就拒绝你上班”道出了不少职工的担忧。对于大部分受访者来说,最大的担忧来自于拒绝之后所带来的“后果”。一位叫做“豆豆”的网友则表示,公司的活动的确可以拒绝,但是人在职场,身不由己。“虽然有些事可以拒绝,但是有些事就算不喜欢也还是要参加,不要给人留下不合群的印象,毕竟现在什么都讲究团队精神,与同事格格不入在很多事情上都会很被动。”

      对此,唐毅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作时间以外强制职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剥夺了职工的休息时间,可以被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同时,唐毅律师也建议,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既然是出于凝聚团队的初衷,就应当实行自愿原则,对于积极参加的员工,可以给予一定的精神或者经济上的奖励,对于不参加的员工,公司也不能进行处罚。(劳动报  张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