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流动人才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5-12-15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

    困难流动人才党员工作的通知

     

    海人才党[2015]9

     

    流动人才各支部、全体流动人才党员:

        根据闽委工明电〔201521号文精神,现就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流动人才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家庭人口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因自然灾害或本人和配偶一方因失业给家庭造成较大生活困难;因本人患病年内自费5万元以上的困难党员。

        二、调查摸底,掌握实情:各支部要抓紧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切实做好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调查摸底工作,于122日前将生活困难党员的书面申请(须书记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传真至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0591-87673378)或发邮件至hxlddy36@163.com信箱。

        三、未编入支部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人才党员,符合慰问对象的,可将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直接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提交。

        四、走访慰问活动:经核实,确属生活困难的党员,流动人才党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走访对象。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91-87383140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委员会

                                         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