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省直机关“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十佳典型的通知

    2015-5-6
    关于推荐参评省直机关“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十佳典型的通知 流动人才各党支部,全体流动人才党员: 省直工委近日发出通知(闽委工综[2015]12号)要求,拟在省直单位评选“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十佳(10名)典型。现将市场流动人才党员推荐典型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流动人才各党支部、全体流动人才党员。 二、评选标准和类型 1、评选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十佳典型”类别及其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典型: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典型: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典型: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典型: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注重挖掘和推荐在“比落地、比促销、比服务、看实效”活动中有突出作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5)孝老爱亲典型: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其他 请流动人才各党支部认真挖掘典型候选人,于5月29日前将候选人姓名和基本情况材料报流动人才党委。流动人才党委对候选人进行复核、审查,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场机关党委和党组研究确定,再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