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5-4-28

    各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经研究,拟于2015年10月召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凡人事档案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的,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 [2004]]145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
        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非全日制中专毕业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
        1、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本科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满3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取得中专学历,受单位聘任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满4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三)申报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2年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4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3、大学专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5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4、根据闽人发 (2004)145号文件: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考核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5、根据闽建人【2013】40号文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但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者,可按符合学历条件申报评审土建专业工程师。对获得1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三、申报材料
        1、《2015年申报    专业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电子文档(见附件1),要求将该电子文档拷贝到U盘,与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2、《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资格评审材料清单》一份(见附件2),要求将评审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列整理,并将清单贴到档案袋封面上。
        3、《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一式二十五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每份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手写无效。表格可登陆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app.hxrc.com/test/zcsb.htm下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无效。下载方式同上。
       5、代表作(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3000字左右),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代表作应是任现职以来由个人独立撰写,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并结合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论点正确、立意新颖、论据充实、逻辑严密、文字简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杜绝套话、空话。
        6、个人业务自传1篇(1500字左右),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要求重点说明本人学历、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及业务成果,以及工作心得体会等。
        7、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下载方式同上。
        8、任现职期间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申报工程师职务要求任现职期间至少其中一个年度累计不少于72学时;申报初级职务要求至少其中一个年度累计不少于42学时。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场取消为代理人员免费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服务,恢复执行收费政策,收费标准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执行,2.5元/1学时。请各位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到海峡人才市场四楼服务大厅柜台办理《继续教育学习卡》,参加网上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后到四楼11号柜台办理《继续教育证书》。咨询电话:0591-87383074、87383082
     9、五种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在职参加学习取得学历的,要提供前置学历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简明表学历栏目中,按毕业时间顺序从低到高学历依次注明);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的聘约合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5)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的证书、奖状、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两项以上。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评审人员的《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一页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申报人员应根据所学专业及从事专业岗位选定相应的申报专业,具体申报专业名称可参考《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参考)》(见附件3)。
        3、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破格申报工程师的,需符合《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的破格条件,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哪一条,并提供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相应材料。
    五、任职年限规定
        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统一算至2015年12月30日止。
    六、报送材料时间
        1、报送工程系列(土建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至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冬令时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送工程系列除土建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至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3、请各单位和专技人员认真做好准备,及时报送,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七、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闽价[2008]费字361号文件精神执行,评审费初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65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吴小姐、陈小姐、赵小姐
    联系电话:87383157、87383051、 87383013、87383129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
    附件:
    1、《 2015年申报X专业X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2、《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3、《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参考)》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7日

     

     

    部分申报材料下载及说明:

    1、《2015年申报X专业X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2、《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3《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参考)》

    注:请根据所学专业及从事专业岗位选定相应的申报专业

    4、《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

    空表   样表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样表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6、《年度考核表》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空表)  样表

    《福建省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年度考核表》(空表)  样表

    7、《聘约合同》

    空表  样表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8、《继续教育证书》办理说明:

      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申报工程师职务要求任现职期间至少一个年度累计不少于72学时;申报初级职务要求至少一个年度累计不少于42学时。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场取消为代理人员免费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服务,恢复执行收费政策,收费标准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执行,2.5元/1学时。请各位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到海峡人才市场四楼服务大厅柜台办理《继续教育学习卡》,参加网上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后到四楼11号柜台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9、业绩证明材料办理说明:

      1必须提交2项工程以上的已竣工或在建工程或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当时工程所在单位盖章。

      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和表格所填业绩相符,签章齐全。必须体现业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明确辨别出业绩的存在和个人的参与。若造假材料,一经发现,不予通过。

    3)从事土建施工方面工作的申报人员,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分包合同,备案表(从档案馆中复印的体现监理、业主和施工三方的证明),材料单,竣工图,隐蔽签证、会议纪要、监理报告等等一系列签章齐全,可以体现工程和本人参与(体现姓名)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具有其中2项以上。

    4)从事土建设计、规划方面工作的申报人员,业绩证明材料主要是图纸,提交的每项工程图纸中需包含设计说明,图签,图章以及最体现水平的设计图若干张。

    5)从事土建造价方面工作的申报人员,业绩证明材料主要有标书,预决算书,审核书等签章齐全,体现单位,工程以及个人参与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造价必须提供造价员或造价师证复印件。

    6)其他专业可参考以上内容提交相应的能证明申报人参与某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