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5-4-1

     

    关于做好2014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海人才党[2015]5 

    流动人才各党支部,全体流动人才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作用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经流动人才党委研究决定,在市场流动人才党员中评选2014年度先进党支部10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支部书记5名,在今年“七一”前后报经机关党委和党组研究同意后,由流动人才党委予以表彰。

        现结合流动人才党员工作特点,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1、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

        (1)支部班子。支委班子成员整体素质较高,团结协作,热心支部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党员的工作、思想、生活等基本情况;书记带头作用好,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与流动人才党委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保持经常联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及时、坚决,联系群众,当好表率。

        (2)党员队伍。党员普遍自觉参加支部和流动人才党委安排的活动,努力学习,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较强,在单位起骨干作用。多数党员学时达到规定要求,党费正常缴纳,所在单位没有被处分或评为不合格(不称职)员工。

        (3)支部工作有相对长期的计划和短期的安排,能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支部其他活动,及时完成流动人才党委布置的党员学习及其他工作任务,工作抓落实、有效果、有反馈。

        (4)支部组建于2014年6月之前。

        2、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

        (2)注重学习,关心时事政治和党建动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时达到规定要求,且注重提高业务素质水平的。

        (3)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工作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4)关心支部建设,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自觉交纳党费。

        3、优秀党支部书记基本条件

        (1)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切实做到“五带头”。其中学习达到规定要求的。

        (3)熟悉和重视党支部工作,做到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思路、有创新、有实效,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强。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在党员中有较高威信。

        (5)党支部和本人在工作单位的业务工作成绩突出,所在支部具备“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6)担任党支部书记时间达2年以上(含2年)。

        二、评选办法和步骤

        1、提出初步名单。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要求,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提出初步名单。

        2、确定推荐名单。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酝酿和考察,并征求党员所在单位的意见(书面意见)。

        3、上报推荐材料。各支部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先进事迹和推荐表等书面材料寄、送流动党员管理中心,同时须附电子版事迹材料。

        由各推荐的支部(含自荐支部)负责整理所推荐支部和党员的先进事迹(800字左右,要求内容翔实,力戒空话、套话)。被推荐的支部须同时提交本支部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各一份。优秀党员和书记人选还应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的鉴定材料原件。优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事迹材料须包含支部开展工作基本情况。

        4、审核、报送推荐名单。流动人才党委对各支部推荐对象进行复核、审查,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场机关党委和党组研究确定,并于“七一”前后由流动人才党委进行表彰。

        三、要求:

        1、评先评优工作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激励支部和广大党员创先进、争优秀的重要举措。各支部要深刻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认真把关,确保评选结果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具有群众基础。

        2、各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考核,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具体工作中请注意把握:一是优秀党支部书记一般应从“先进党支部”中产生;二是未能履行职责的支委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三是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人选不相重合。

        四、其它

        评选推荐工作未尽事项,请咨询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5层。

        联系电话:0591—87383131、87383134、87383140

        电子邮箱:hxlddy36@163.com


        附件:

        1、《2014年度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2014年度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