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3-26

     

    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工作的通知

     

    流动人才各党支部,全体流动人才党员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闽委工综[2014]9号)和市场机关党委(海

    人党综字[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场流动人才党员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市场流动人才党员中开展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有力,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牢记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吃苦在前、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业绩显著。

    3.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坚持党性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熟悉和重视党支部工作,做到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思路、有创新、有实效,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强;具有较强改革创新精神,在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思路、有办法;努力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成效显著;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和本人在工作单位的业务工作成绩突出,所在党支部被市场流动人才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担任党支部书记2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和步骤

    1、提出初步名单。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要求,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提出初步名单,报流动人才党委审核。

    2、确定推荐名单。流动人才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流动党员支部上报的初步名单进行综合、研究,报送市场机关党委、党组审核。

    3、上报推荐材料。各支部于201442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主要事迹500字左右,一式3份)、先进事迹材料(通讯稿形式, 2000字左右,一式3份)、个人简介(300字左右)报送流动党员管理中心,同时须附电子版事迹材料。

    三、几点要求

    1、今年是建国65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中创先进、争优秀,意义重大。各支部要深刻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各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考核,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具体工作中请注意把握:一是推荐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从2011年至2013年度曾受过市场表彰的先进典型中产生;二是优秀党支部书记一般应从先进党支部中推荐。

    附件:1、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省直机关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委员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