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交纳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1-9
    关于党费交纳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支部,全体党员: 为促进党员增强按期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管理,现就党费交纳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通"网上交纳党费" 即日起开通"网上交纳党费"窗口。 网上交纳党费路径:党员可从《海峡人才网》-《公共服务》-《流动党员之家》-点击《网上交纳党费》(位于首页左上角)进入。 二、现场交纳党费的办法继续保留 党员仍可按原渠道直接或委托他人到海峡人才市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交纳党费。 三、交纳党费有关要求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不得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 总体上看,多数流动人才党员能按期交纳党费。有的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纳,能向党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补交。但也有一些党员随意拖延交纳,甚至严重违反党章规定,长期未交纳党费。 希望广大流动人才党员自觉遵守《党章》规定,按期交纳党费。已经拖延交纳的,要说明原因,及时纠正、补交。对于违反《党章》规定严重拖延交纳的,党组织将按照《党章》规定视情予以处理。 请各支部认真宣传,抓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