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事新闻  >  国内最新动态
手机扫码查看

    宁德在全省率先扩大失业保范围

    2020-7-7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近日,宁德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7月15日前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通知要求,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通知明确,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每人每月660元,其他县每人每月596元)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缴费6至11个月的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此外,从2020年1月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通知下发后不再限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龄上限;新参加失业保险的,应以参保自然月计算累计参保时间,不得以补缴为依据申请享受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通讯员 陆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