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事新闻  >  国内最新动态
手机扫码查看

    全面推开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2019-6-25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开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人社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职称层级,增设正高级职称,明确不同层级职称名称。要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设置由国家统一公布。


        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分级分类完善评价标准,科学确定考试评价内容,满足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经济专业人员的评价需求;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单位标准相结合。


        创新评价机制。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副高级实行考评结合,正高级一般实行专家评审;各级别考试全国统一组织,评审坚持同行专家评议;加强职称评审委员会建设,严格落实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依托自律规范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化人才评价;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经济专业人员,适当放宽学历和科研能力要求。


        促进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与使用相结合,做到因事设岗、按岗择人、人岗相适。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价监管,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公平公正、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审机构,责令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评审专家、参评人员、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其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问:此次改革有什么重点和突破?


        答:增设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一般采取同行评审方式,分类开展职称评审。改革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经济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要按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设置由国家统一公布。具体而言,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如工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做好专业建设,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行业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缩减、从业人员数量过小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领域,增设新的专业;对知识结构、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及时整合或合并。


        进一步明确经济系列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指导意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业等与经济专业人员从业内容关系密切的相关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问: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单独设置了专业职称名称,有何考虑?


        答:《指导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专业。


        这样设置的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性越来越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与其他专业相比,这两个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涉及经济原理、基础知识、政策法规考核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涵盖诸多人文科学内容,在学科分类上具有明显的管理学特征,知识产权专业则具有一定的工程学、法学特征。两个专业知识结构和考核要求均与其他专业差异较大,单独命名更能体现专业特点。


        三是两个专业从业人数众多,影响面较广。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既涉及微观层面的企业人员招聘、使用、激励等工作,也涉及国家宏观层面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有关工作,单独命名有利于增强这些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


        问:如何确保改革贯彻落实?


        答: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实际,落实各项举措;各层级职称评审不得随意降低评价标准条件、擅自扩大评审范围。(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