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丁么明被公诉

    2018-7-19

     

    来源:高检网

    原标题: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丁么明提起公诉

      日前,湖北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丁么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么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丁么明,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么明在担任湖北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承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职工录用和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