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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打出引才留人“组合拳” 引进人才最高可获380万元落地奖励

    2018-6-12

    来源:海峡人才报


        近日,福州市召开2018年人才新政策新闻通气会,解读《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等系列引才新政。

        引进人才最高可获380万元落地奖励
        福州市近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分别从人才奖励、毕业生奖励、个税奖励、引荐奖励、留榕奖励、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八个方面提出更加优惠、便捷的引才举措。

        其中,对于引进的高层次A、B、C类人才(指经认定,符合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四种方式中的一种及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应人才类型),将分别提供包含住房保障在内最高达380万元、230万元、150万元的人才落地奖励。

        与原有政策相比,新政策更加优惠,更加全面,也更加灵活。例如,根据福州市场租金水平对原先人才租房补贴作了相应的调整,将原有的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调整到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同时,增加了基础型人才奖励措施,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提供3万元、1.5万元落地奖励。

        建立租售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政府“筑巢”,人才方能安居。为了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福州市还出台了《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这在福建省尚属首创。

        该方案提出,引进到福州市工作,且符合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和福州市三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以在福州市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共有产权房两种房源中自行选购住房,享受18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的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这些人才在福州市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逐步获得住房中的政府产权份额,获得住房所有产权后,允许上市交易。

        与此同时,福州市今年还将推出2000多套各类人才用房,包括1000套“拎包入住”的酒店式人才公寓、1000套社会租赁房以及一部分单列给人才的共有产权住房。通过实物配置、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初步建立租售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

        本科学历落户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对于许多历经寒窗苦读的大学生而言,毕业后在城市落户发展,是他们谋求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让引才留人政策更有温度,福州市还针对性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

        该新政结合福州市实际,从放宽年龄限制、取消就业创业要求、自行选择落户地址、增加人才集体户、简化落户申请材料等方面来吸引更大范围的人才落地福州。

        其中,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不限年龄。同时,引进人才和符合年龄、学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不再作为落户条件。

        目前,福州市正在抓紧建设全市统一的人才服务热线,安排服务专员在线回答人才各类政策问题,同时筹建人才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推动人才申报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