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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类别

    2018-4-3


        为更好服务国家工程科技与产业发展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批,决定统筹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人才培养,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


        这8个专业学位类别分别是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和交通运输。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分为硕士、博士两个层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急需调整优化。


        据悉,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年、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来源:新华社)